《通知》要求,各縣(市、區)結合實際,建立“一長三員”管理體系,公路有路段長,縣有路政員,鄉有監管員,村有護路員,構建公安、國土、交通運輸、城管、規劃等部門聯合管理的“路長制”工作運行機制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,各縣(市、區)在國省縣鄉道分級設置“路長”,建制村保證一條主要道路設置“路長”。“路長”由各縣(市、區)領導擔任,“分路長”由各縣(市、區)公路管理局班子成員、沿線鄉鎮(街道)行政正職擔任。“路長制”實施巡查—處置—督查—通報管理流程。“路長”“分路長”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定期巡查,各相關部門、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置并記錄。
據了解,去年9月起,瀏陽市在湖南省率先試點“路長制”,該市在轄區內所有公路設立了近300塊“路長制”公示牌,將“路長”和“分路長”的職務、電話號碼等信息向社會公開,接受群眾監督,這一做法將在長沙全市推行。